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学术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学术审议、评定、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校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依法履行职责,依章开展工作,发挥学术委员会或学术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1.2021年5月25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我院组织开展了申报、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分院推荐,对申报的2门线上课程,3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等进行评审,并投票推荐《设计创意思维方法》等3门课程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2021年6月5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本次可申报名额为2项,经个人申报、分院推荐,对申报《“双主体三融合四共同”: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深度融合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和《地方高校基于数字化“艺工结合”纺织类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2个项目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顺序。
3.2021年6月,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进一步规范师生学术行为,同时为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
4.2021年9月,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地方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校企合作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地方合作管理工作。
5.2021年9月,审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科研信息公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科研信息工作,保障学院科研相关的推荐、评选、奖励等工作的公开实施。
6.2020.9.1-20218.31期间,组织评审了学院2020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立项、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排序、2020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项目推荐、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201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立项、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推荐、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排序、202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等工作。
二、积极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2020年12月16日学院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全面负责学院师德师风专项建设工作,并制订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此外,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为准则,在全年各关键时间点,适时安排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把对新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新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利用“星期三学习”平台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与党史教育学习、以及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全院教职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