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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上虞区人民法院举行校院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23-11-10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教育,11月9日下午,我院与上虞区人民法院举行校院合作签约暨“共享法庭梁柏台法学院服务站”揭牌仪式。上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淼蛟,上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荣辉,学院院长沈红卫,副院长李黎和上虞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梁柏台法学院师生代表等出席签约仪式。马克思主义与法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主持仪式。



 学院院长沈红卫致辞


沈红卫简要介绍学院基本情况,表示院将充分发挥校院双向协同育人机制对人才培养的“压舱石”作用,加强支部共建、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平台建设和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精诚合作,打造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院校合作新格局。


上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淼蛟讲话


朱淼蛟希望在推动合作项目实现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发展方面,实现强强联手,创建院校合作新样板;资源共享,实现人才培育新突破;务实协作,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


学院院长沈红卫和上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淼蛟共同签订校院合作协议书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黎和上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荣辉共同为“上虞区人民法院梁柏台法学院服务站——共享法庭”揭牌


“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授牌仪式


仪式上,沈红卫和朱淼蛟共同签订院校合作协议书,李黎和薛荣辉共同为“上虞区人民法院梁柏台法学院服务站——共享法庭”揭牌。

仪式后,朱淼蛟作“法律人:思维、实践、修养培养”专题讲座,他从“一朵玫瑰的思考”开始讲起,指出法律人思维与常规思维的差异,用法院案例引经据典阐释法律人思维的高度、广度、深度以及培养路径。

(来源:梁柏台法学院 陈跃男、张乐宸/文,何天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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